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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元市利州区完善奖补政策抓好生猪稳产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21-01-16  来源:广元市农业农村局  作者:旭日  浏览次数:572
核心提示:(1)品牌培育。成功注册猪产品标识的、获得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或产品认证的企业,一次性奖励1万元;对获得绿色畜产品认证或四川著名品牌的企业,一次性奖励5万元;对获得有机畜产品认证或中国驰名品牌的企业,一次性奖励10万元。 (2)品种改良。新建规范化的种猪场,一次性奖励二级扩繁场业主10万元、一级扩繁场业主20万元;新建人工授精站补助3万元;对种猪企业经批准从国外引进纯外血原种猪的,由区级财政给予不超过4000元/头一次性补贴;从国内引进祖代(纯种)种猪50头以上,由区财政给予不超过1000元/头

(1)品牌培育。成功注册猪产品标识的、获得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或产品认证的企业,一次性奖励1万元;对获得绿色畜产品认证或四川著名品牌的企业,一次性奖励5万元;对获得有机畜产品认证或中国驰名品牌的企业,一次性奖励10万元。 (2)品种改良。新建规范化的种猪场,一次性奖励二级扩繁场业主10万元、一级扩繁场业主20万元;新建人工授精站补助3万元;对种猪企业经批准从国外引进纯外血原种猪的,由区级财政给予不超过4000元/头一次性补贴;从国内引进祖代(纯种)种猪50头以上,由区财政给予不超过1000元/头补贴。 (3)标准化生产。获得市、省、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的,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、3万元、5万元。规模养殖。新改扩建存栏生猪500只以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,新建圈舍不超过300元/平方米,改扩建圈舍不超过180元/平方米。新改扩建的适度规模养殖户,家庭农场按照圈舍标准化程度给予适当补助或给予种母猪补助,补助额度不超过规模养殖场补助,科技推广费10万元/年。加大对生猪全产业龙头企业引进力度,大力推行“龙头企业+农户”托管代养模式,带动中小养猪场(户)标准化规模养殖。到2022年,全区生猪规模比重力争达到90%以上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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